| 《陕西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第26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及水产养殖病害疫情”。近年来,陕西省水利厅认真履行该省人大赋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养殖病害疫情实施监测,会同该省环保局连续4年向社会发布渔业生态环境暨养殖病害状况新闻公报,让全社会及时了解渔业生态环境及病害疫情状况,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食用水产品的自觉意识,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12月26日,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环保局、陕西省渔业管理局联合召开了2005年度渔业生态环境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状况新闻公报发布会。会议上该省水利厅蒋学文巡视员、省环保局亢文学巡视员、省人事厅助理巡视员刘景明、省渔业管理局刘兴连局长以及该省人大、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该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和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的负责人就2005年度渔业环境状况和水产病害防治状况进行了新闻发布,该省环保局亢文选巡视员、省水利厅蒋学文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记者进行了宣传报道,来自全省各地市50多名渔政人员代表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渔业环境公报显示,2005年度黄河干流陕西段及陕西省渔业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水域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局部水域污染较严重,主要受到营养盐类、有机物及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影响。黄河干流陕西段渔业水域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总磷、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及锌,其中铜、铅、锌等超标范围较2004年度有所下降。省内湖泊、水库及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总磷和非离子氨超标现象仍较为普遍,与上年相比超标范围略有所增加。省内不同区域养殖池塘环境的质量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超标较为普遍,其中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较2004年超标范围有所增加。
养殖病害公报显示,2005年度陕西水产养殖病害发生状况趋于平缓,发病率较上年有所下降,未发生较大面积暴发性病害,渔业生产秩序正常,水产品质量和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全省10市共布设测报点24个,覆盖了黄河、渭河和汉江流域,遍及湖泊、水库和池塘,对8个主要养殖的水产品种进行了监测,共测报有效数据4120个,测报出疾病20种,其中以细菌性疾病和寄生虫性疾病为主,多发生于6~9月份,全省因病害造成的渔业经济损失390万元,比上年下降7.7%。
渔业生态环境及病害防治状况公报向全社会发布,对全省渔业生态环境和养殖病害状况作出了总体分析和评价,将对提高全社会自觉抵御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渔业水域污染监测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渔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