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要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对社会而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机关内部而言,要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知情权。
二、重大事项公示内容
凡是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而且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予以公示。
(一)涉及全市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
(二)涉及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
(三)涉及全市饲料工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四)引导行业产业化结构合理调整及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
(五)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工作。
(六)机关干部重大人事变动。
(七)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征求意见,执行情况要公示。
(八)机关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行政许可的重要事项都要公示。
(九)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情况重大事项要公示。
三、重大事项公示程序
(一)由相关部门编制公示材料
(二)相应主管领导对公示内容进行初审。
(三)局党组办公会对公示内容进行最终审定。
(四)正式公示。
四、重大事项公示形式
(一)利用工作例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实施公示。
(二)采取公开栏或张榜公布的形式公示。
(三)利用公共媒体或电子信息手段公示。
(四)利用机关内部文件,内部刊物的形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