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畜牧水产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质量安全 | 畜牧业 | 水产业 | 饲料兽药 | 技术交流 | 下载专区 | 政务动态 | 政策公示 | 名优特产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长沙!
长沙市畜牧水产局>>政务公开

长沙市200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实施方案

长沙市畜牧水产局  


 

 

各县(市)畜牧水产局,市局属各单位:

为健全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市局决定对全市畜禽水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开展例行监测。为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范围和采样要求

1、监测范围。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市区及市辖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样;各县(市)局负责辖区内畜禽水产品及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抽样。

2、采样要求。参照农业部抽样方法,畜、禽、水产品采集新鲜无污染的去骨、去脂、去皮样品600g,猪尿采集新鲜样品600ml,将抽得的样品平均分为三份,其中一份随抽样单(第三联),贴上封条后交被抽检单位保存,另外两份随样品抽样单(第二联)分别加贴封条送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二、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和时间

(一)监测样品种类

猪肝、猪尿,猪肉,鸡肉,水产类。

(二)监测数量

 

      样品种类

部门

猪肉

猪肝

猪尿

鸡肉

水产品

市动监站

300

300

4960

80

/

市水生动监站

/

/

/

/

160

长沙县

10

10

10

10

10

望城县

10

10

10

10

10

浏阳市

10

10

10

10

10

宁乡县

10

10

10

10

10

合计

340

340

5000

120

200

 

(三)样品。各县(市)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抽样:

1、屠宰场:猪肝样品4个,猪尿样品5个。

2、批发和农贸市场:猪肉样品共5个,猪肝样品共3个,鸡肉样品5个,水产样品共4个。

3、超市:猪肉样品5个,猪肝样品3个,鸡肉样品5个,水产样品共4个。

4、规模养殖场:猪尿样品5个,水产样品2个。

(四)监测项目

1、猪尿、猪肝监测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情况。

2、猪肉监测磺胺类药物(包括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残留超标情况。

3、鸡肉监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药物残留超标情况。

4、水产品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的代谢物AOZ、呋喃它酮的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的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的代谢物AHD)残留情况。

(五)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份监测望城县、宁乡县; 9月份监测浏阳市、长沙县。市区全年监测,分定期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各县(市)应在月底前将样品送检。

2、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分别于2008年5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监测结果传送给各县(市)局。

三、抽样和检测方法

(一)抽样方法

1、猪肉、猪肝和猪尿抽样参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下载地址http://down.foodmate.net/d/download.php?n=1&server=url_1&id=10416::1170059034)规定执行。

2、鸡肉抽样参照《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下载地址:http://down.foodmate.net/d/download.php?n=1&server=url_1&id=7900::1154487414)规定执行。

3、水产品抽样参照水产品抽样方法》(SC/T 3016-2004下载地址:http://down.foodmate.net/d/download.php?n=1&server=url_1&id=7343::1143009288)规定执行。

(二)检测方法

各种监测药物均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测。检测结果可疑时,用液相色谱法进行确证。

四、判定依据

1猪尿、猪肝中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检出限分别为2?g/L和2?g/kg。

2猪尿、猪肝中莱克多巴胺残的检出限分别为2?g/L和5?g/kg。

3、猪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按《无公害食品 猪肉》(NY 5029-2001)判定。

4、鸡肉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按《农业部235号公告》判定。

5、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规定执行。氯霉素的限量值为0.3μg/kg,孔雀石绿的限量值为0.5μg/kg,四种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AMOZ、AHD和SEM)的限量值均为1.0 μg/kg。

五、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按本方案规定的要求,按时将抽检样品送长沙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二)各监测县(市)抽检的样品按所监测县市名称(市、长、望、浏、宁)+年份(两位数)+月份(两位数)+流水号(三位数)原则编号,如:浏0809001。市区为:市+年份+月份+流水号。

(三)监测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请与长沙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31-8925216

    真:0731-8917496

电子邮件:csjczx@126.com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下载:

返回首页 长沙市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长沙市畜牧水产局主办(c)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