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水利局、县(市)畜牧水产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畜禽水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省畜牧水产局湘牧渔发[2005]48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实施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省农业厅和省畜牧水产局下达2005年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指标是:无公害生猪认定规模54万头,完成无公害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区3个,生猪瘦肉精检出率<1%。各县(市)区局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长沙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任务分配表》(附件一)。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
(二)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在8月30日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上报市局;市局对县(市)区上报材料的复审,符合要求的上报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由省畜禽水产品质量中心完成对各市州上报材料的终审,材料合格的,省局组织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省中心通知申请人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作产地认定和颁证工作。
二、严格程序
各地组织申报认定工作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4号公告《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程序》,或参照《长沙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申报指南》,严格把握条件和标准,做好申报实施工作。《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可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站(WWW.agri.gov.cn)下载获取,或向县级以上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索取。
三、加大投入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定的支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
四、广泛宣传
各县(市)区局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宣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是一项由政府推动的公益性事业,要大力宣传对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农牧企业和全社会的认识;动员全市养殖企业、经营者积极申报认定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附件一:长沙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任务分配表
附件二:长沙市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申报指南
长沙市畜牧水产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