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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源头管理,保障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保障畜禽水产品有效供给基础上,以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生产经营环境。
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畜禽水产品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的监测,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
三、实施内容
1、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大力推进产销对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对无公害畜禽水产品,绿色食品实施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厂与养殖场对接互认,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
2、抓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方针,突出抓好养殖业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养殖生产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和假劣兽药,严厉查处违法制售违禁药物的窝点,堵塞违禁药品的流通渠道,保持全市打击违禁药品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加大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力度,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厂家管理力度,对其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严历打击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标准和无合格证的“四无产品”。
3、加大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对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新出台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逐步推进企业生产标准化,生产管理正规化建设。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6〕50号)文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件》等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增强知法守法意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重视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广大人民日益更为关注的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全市各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到更为突出的位置,工作实施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管理更上一层楼。
2、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从今年开始,我局将实行《饲料生产企业分级管理方案》,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3、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相关行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争取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各种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和畜禽水产品的养殖、贩运、屠宰和经营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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